賴清德老家陷違建爭議 國土署:保障原有合法居住權

地產

文/蔣巧薇

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爭議延燒,當地居民憂心家園遭到拆除,對此內政部國土署發布聲明表示,廢礦區居住權非傳統違建觀念,中央會保障其原有合法居住權,目前地方已展開相關盤點工作,中央也已擬定通案處理原則,後續將會積極給予協助。

據悉,賴清德萬里老家的鄰居表示,希望能申請合法居住。對此,國土署發布新聞稿回應,過去礦區建物在礦權被廢止後,政府未能即時將分區進行更正,造成民眾喪失合法房屋權益,但廢礦區的居住權非傳統違建觀念,中央會保障其原有合法居住權。

廢礦區居住權 中央地方各說各話

針對新北市地政局日前指出,2019年時就已向中央反映,要保障礦權廢止後的既有居住權益,而中央卻冷處理一事,國土署回應,早在相關問題的第一時間,就已經明,可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37條的規定,協助民眾辦理變更編定,但新北市政府後續並沒有請中央進一步協助。

國土署表示,除了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的方法外,營建署也於2011年補助新北市府辦理擬訂新北市區域計畫;2017年補助擬定新北市國土計畫,過程中市府地政局可與城鄉局合作,於擬定計畫中協助礦區民眾,順利完成土地合法作業。但截至目前為止,完全沒看到新北市地政局跟城鄉局對此議題有進一步的協助作為。

且中央也再三向地方強調,全國已廢礦地區為新北佔最多,針對因礦業權廢止所衍生的土地及民眾權益問題,期待新北市府能夠積極的回應礦區民眾的需要,及適度對外說明案情。

地方政府應變更為適當用地

國土署強調,中央已統籌完成礦業用地盤點,將協助地方政府儘速檢討為適當使用地,在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及各縣市政府協助下,已掌握全國礦業用地的土地清冊資料,並積極研議通案處理方式,就已依法編定礦業用地的土地,於礦業權廢止後,因原編定理由消失,應由各縣市政府檢討變更為適當使用地類別。

國土署表示,必要時將協助修訂相關法令規定,並適時補助縣市政府相關辦理經費,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攜手,以積極行動協助解決因礦業權廢止所衍生的土地及民眾權益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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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資料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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