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屯鎮每人600元消費券發放中 公所說明經費編列闢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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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屯鎮代理鎮長簡青著背心背心)與代表會主席陳文忠共同說明消費券發放事宜。

記者陳靜安/南投報導

地方上的大事-南投縣草屯鎮振興經濟消費券從1月7日開始,陸續在各里辦公室發放,目前進行順利,已經有約一半鎮民已經完成領取。但近來有些民眾不斷打電話至公所詢問質疑消費券究竟可領600元還是2000元;又因上了年紀的長輩聽力不好,需花費時間與其說明,再加上詢問民眾甚多,讓民眾久候導致民怨。代理鎮長簡青松今天特別召開記者會,鄭重向全體鎮民與社會大眾說明。

草屯鎮前鎮長簡景賢任內推動114年度消費券發放計畫,每位鎮民可領取等同新台幣600元消費券,並經草屯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4次定期大會審議通過,相關的程序已完備。鎮民即日起至1月24日可於各里及公所辦理消費券發放作業。鎮民可持券在鎮內商家或攤位進行消費,商家也可放心收取消費券,至公所或草屯鎮農會兌換成現金。簡青松強調,公所在年度內動支的每一塊錢都需要經過鎮民代表會審議同意通過,無法任意支用。符合領取資格之鎮民可領取消費券為600元,請勿再對公所有誤解。

鎮代會主席陳文忠也一起說明,消費券發放案是在草屯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4次定期大會期間,由鎮公所將消費券發放每人600元,正式編列預算總計6千2百3拾7萬4千元整,基於近年鎮庫許可,為活絡鎮內經濟,在農曆過年前發放每人面額600元消費券,讓鎮民採購年貨,促進鎮內消費,大家過好年。他強調,鎮公所各項預算支出需有確切財源收入才可適當編列支出,並需鎮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方可執行,絕非鎮公所可任意擴增編列或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