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空餘時間又讀了一遍《爲什麽會有人類》等經文。《爲什麽會有人類》說的是創世主帶領一些神來到天體的最外層(統稱法界外)無神之地,造了地球,這裏是宇宙的最低層,是最苦的地方,苦才能修煉,苦才能消罪業。人生在世多積福德,爲的是用來積累鋪墊自己回天之路才是最關鍵的,而不是爲換取人生的一時一世的幸福。
這過程中産生一些疑惑,比如:創世主帶領神造了地球、人類,目的是爲了拯救人類,把人變成神。就是說神把自己變成人,然後通過修行把自己又變回神升上天國。本來就是神了,爲什麽還要來回折騰,這分明就是脫褲子放屁。還有:經文說“一切亂象都是神在最後安排的,目地是考驗衆生能否得救度,同時苦也能在這過程中消罪業,一切爲救人回天國世界而爲之”那是不是要聽從神的安排,不要阻止這些“亂象”的發展,才能成就衆生,這不是很矛盾嗎?再有:經文前面說“人生在世不是爲了什麽社會成就。人生奮鬥、拼搏,不擇手段的獲取,這只能把人變壞”,後來又說“福德多,下一世就可能用福德換來高官厚祿,也可能換來各種錢財福分等,包括家庭是否幸福,甚至子女如何。這就是有人富,有人窮,有人當大官,有人無家可歸的根本原因”,人生不奮鬥、不拼搏,哪裏來的高官厚祿、各種錢財福分。
一篇短短的經文裏面有如此多的前後矛盾,著實讓人看不懂,也請李大師用點心,讀者不是那麽容易糊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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